| 信息附中关于抽查检测课堂教学效果的实施细则
(讨论稿)
为了确保学生的课堂学习效果,为了检测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学校决定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达标实施抽查检测,具体操作细则如下:
1、教师要明确每堂课的教学任务和目标,并围绕教学目标去组织和安排教学内容和师生活动,教师的每节课应当安排5--10分钟左右的课堂达标检测活动。
2、课堂检测试题由教师或备课组长根据本堂课的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来制定试卷,并由教师负责组织测试活动的进行。
3、测试试卷由教师负责批阅(全批全阅),测试成绩由教师负责统计(及格率),并记录入成绩册。
4、学校将不定期调阅学生的课堂测试试卷和成绩统计,并据测试结果对老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量化评价,班级抽测成绩及格率在85%以上(含85%)者为优秀,班级抽测成绩及格率在60%以上(含60%)者为合格,班级抽测成绩及格率在60%以下者为不合格。
5、如果本堂课为学校的开放课,该堂课的达标测试试卷将由学校统一收取,并组织专人负责阅卷和成绩统计,等级评价标准与第4条相同。
6、如果学校连续抽测三次均为不合格者,该教师的教学将被定为三级教学事故,并按照学校三级教学事故来界定并扣发当月的部分课时费。
7、如果连续抽测三次均为优秀者,学校将奖励该教师当月3个课时的课时费。
信息附中 2010年3月 |